逐日科技逐日科技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中资源核心代理、沈阳网站建设、沈阳网站制作、沈阳网络推广、手机网站制作、APP开发、软件开发、淘宝店铺装修、淘宝宝贝设计、淘宝开店指导等。

  新闻公告
工商总局将规范网络交易 网上开店须实名登记

类别:公司新闻  来源:中国新闻网   日期:2010/4/3  【关闭】   【返回
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研究起草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该办法第二章第十条中规定,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时,应当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同时,办法还对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的义务作出明确说明,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对申请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

  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对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对已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的申请予以通过。

  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在审查和登记时,应当使对方知悉并同意登记协议,并提请对方注意义务和责任条款。

  办法在有关法律责任中指出,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违法上述规定,将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万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返回顶部
  新闻信息
新闻信息
站内公告

  信息搜索


  热点新闻
谷歌十一月仍是搜索领军
汶川首条通信光缆抢通前72...
谷歌开始测试图片搜索广告...
信产部10年牌匾即将替换 三...
充分发挥互联网为地震后寻...
 

联系逐日
www.web024.cn网站PR查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17号金科铭苑3-6-1号
总机:024-31501801
应聘邮箱:Hr#web024.cn  

客户服务:024-31501869
技术咨询:024-31501801
公司传真:024-31501801
客服QQ: 点击咨询

技术QQ: 点击咨询
 Copyright© 2002-2013 逐日科技 版权所有    公司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六 在休息时间没能联系到我们,请谅解!   辽ICP备09001821号-1     换个风格: